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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上四休三”的老板后悔了
【#“上四休三”的老板后悔了#】日前,湖南长沙一家公司实施了上4休3的工作制度,并在一个月后进行了评估。公司老板表示不建议其他公司模仿这一工作制度,原因是个别员工在此期间选择了摸鱼“混日子”。然而,这个案例是否能代表整体效果呢?
在该公司的案例中,老板提到个别员工选择去“混”,这引发了一些质疑。首先,我们需要认识到个别员工的行为并不能代表整体员工群体。一些员工选择“混”的原因可能是个人自律性不强,或者工资太低,而不是上4休3工作制度本身的问题。
人的惰性、能力问题,是很说不准的,甚至跟一个人的悟性有关,它需要慢慢去检验,也许不是每个人都适合这套工作模式。对中国来说,提出‘做四休三’现在只有政策或者口头上探讨的意义或者价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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